嘎玛让夏却不这么想,他径直走到金森身后,蹲下,然后按住金森的肩膀,指着繁星点点的夜空说。
    “小时候的故事都说,人死了会变成天上的星星。不如你现在选一颗星星,就当把过去的自己埋葬了吧。”
    炽热的呼吸喷在金森耳侧,完全超出“好友”该有的距离,他偏过一点头,正好撞见嘎玛让夏真挚的目光,没有多余的杂念,只有一心想渡他的决心。
    “我选那颗。”最后金森指着夜空说:“它最亮。”
    嘎玛让夏笑了,“决定好了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其实过了今夜,谁也不记得是哪颗。
    但不重要,他决定跟大夏走了。
    第二天起了大早,金森还没睡醒就被嘎玛让夏薅进车里,他裹着厚重的羊皮袄子,下巴尖陷进衣领。
    国道弯弯绕绕,千篇一律的土林看多了犯困,金森打了个哈欠发了会呆,又睡了过去。
    嘎玛让夏却清醒异常。
    更严谨一点说,他从昨晚亢奋到现在。
    睡不着,他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,想要什么。
    前22年都没琢磨过的事,在遇见金森的那一刻,突然就拐弯了。
    他开着车,时不时回头看一眼沉睡的金森,白净瘦削的脸蛋,干燥红润的嘴唇,鸦羽般纤长的睫毛,年龄比自己大,看着却很显嫩的汉族男人。
    西藏的地界养不出如此水灵的人儿,金森的出现恰好弥补了嘎玛让夏不曾拥有的美好,也满足了自己对温润如玉谦谦公子的向往。
    他确定没有想错,这种感觉应该叫喜欢——
    看见金森就内心充盈,总也忍不住想去靠近。
    要是他没那个该死的男朋友就完美了。
    嘎玛让夏恨恨想着,一定要让金森彻底忘记过去。
    一个急刹车,把金森颠醒了。
    “怎么了……”
    “前面有狗。”嘎玛让夏说着松开安全带,“我下去看看。”
    金森发懵地看向车窗外,一只白色的小狗缩在路旁,长毛在风里凌乱,一副受惊可怜的小表情。
    嘎玛让夏蹲在狗旁,呼了小狗几声,它没跑,疑惑地抓着后颈检查起来。
    小母狗,后左腿好像断了,蜷缩在杂乱肮脏的长毛里,嘎玛让夏小心碰了碰断腿,小狗呜叫了起来,剩下三条腿踢蹬着拼命挣扎。
    “把它带走吧。”金森探出车窗对他喊:“好可怜,没人养活不了几天。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把小狗抱进怀里,小狗通灵性,大概知道被得救了,乖乖趴好扒住新主人。
    “呜呜呜……呜汪!”
    “这一路真有意思,先是捡了个人,现在又捡了条狗。”
    金森脱下羊皮袄子,在腿上围了个圈,然后把嘎玛让夏怀里的狗接了过来,小狗瑟缩在温暖的袄子里,舒服得地发出呼呼声。
    “它腿断了。”金森也发现了,他从后座拿出小面包喂它,“好可怜啊,是被车撞了吗?”
    “你想养它吗?”嘎玛让夏问。
    金森喂面包的手顿了顿,养狗?可是他连下一站去哪都没想好,怎么养狗……
    “我自己都没地方去,算了吧。”
    “不是说了要跟我走吗?要不要去海拔最高的红酒庄园看看?”
    “你家?”
    “我家。”
    金森犹豫了,嗫嚅道:“我怎么可以随便去你家……”
    “你可以给狗取个名字,它应该是只小藏獒,你不想养一只藏獒吗?”
    藏獒?那是挺想的。
    “可是……”
    “嘎珠,你觉得它叫嘎珠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嘎珠是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“就和汉语叫小白一样。”
    金森摸着小狗的下巴,逗弄起来,“嘎珠,你以后就叫嘎珠啦,喜欢的话你就汪一下。”
    “汪!汪!汪!”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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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7章 公路旅馆
    回去路上,再次路过冈仁波齐。
    并未停留,金森抱着嘎珠,没有再提悲伤的话题。
    “大夏,我们多久能到?”
    “不怎么玩的话,明天能到。”
    “先回去治嘎珠的腿吧。”金森摸着毛茸茸小藏獒,心都软了,“这么小的一只狗,居然能长成大藏獒吗?”
    “大熊猫生出来还像小老鼠呢。”
    过了冈仁波齐,嘎玛让夏心情大好,嘎珠来的真是时候,有了让金森留下的理由。
    而自己也有了留下金森的理由。
    嘎珠吃饱了,眯着眼翻了个身,金森拿纸给它脏乱结团的毛发擦了擦,小狗很舒服,躺在他腿上睡着了。
    “擦不干净,最好要水洗。”金森满眼都是怜爱。
    “让它睡会吧,再往前有个大湖,可以带它去。”
    下午一点,到达公珠措。
    冷门景点,依旧没几个人,嘎玛让夏把车开到湖边,天空一半晴一半阴,湖面也一半波光一半暗淡。
    白雪未融,高原湖水远看蓝得心醉,近看却澄澈透明,碧波下是细软的白沙,金森蹲在岸边,用手指在白沙滩上戳出一个个小圆洞。
    湖水冷冽,金森玩了会水感觉手指要被冻僵。
    “大夏,这水好冷,给嘎珠洗估计不行。”
    “那算了,等晚上到住的地方再说。”嘎玛让夏抱着狗站在车旁说:“歇一会,开累了。”
    “要不等会我开?”金森跃跃欲试。
    “你行吗?头疼不疼?”
    “还好,主要没开过……这么帅的车。”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开,给你开。”嘎玛让夏笑的身体发颤,怀里的嘎珠跟着汪汪几句。
    两人一狗沿着湖边慢慢散步,金森垒了好几个玛尼堆,嘎玛让夏在一旁偷偷拍他。
    今天是橘色的冲锋衣,第一次遇见金森的那件,嘎玛让夏向前翻到转山时给他拍的屏幕合照,默不作声地删了。
    “金森,我们和嘎珠一起拍个合照吧,留个纪念。”
    金森欣然起身,凑到嘎玛让夏身后,比了个耶。
    “你到我前面来,我太高了。”嘎玛让夏看了眼刚才拍的,人物畸变明显,不太满意。
    “你抱着嘎珠。”
    “汪汪!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揽住金森的肩膀,金森怀里抱着不怎么白的小狗,他们一齐对着镜头笑。
    站在前头的男人嘴角笑出小括弧,站在后头的高个咧出大白牙,他们一个纯真,一个痞帅,他们在湛蓝的公珠措旁留下第一张合影。
    嘎玛让夏非常喜欢这张。
    很快,另半边天的云层飘了过来,起风了,大雨说下就下。
    两人措手不及,飞奔跑回车上,嘎玛让夏的卷毛湿了一半,嘎珠受了惊,缩在他怀里呜咽。
    金森一脚油门把车开出湖滩,雪地里留下两道长长的车辙。
    大雨追着车跑,砸在窄长的前窗上噼里啪啦响,藏在云层里轰隆的雷声,劈在原野上的树状闪电,让这一程国道宛如末日逃亡的大电影,惊险又刺激。
    但悍马的马力不是盖的,油门轰上去表盘瞬间飙到一百八,滂沱大雨渺无人烟的西部公路,让金森的驾驶体验感拉满了。
    肾上腺素飙升,嘎玛让夏直呼:“哇哦,真爽啊!”
    “我第一次开这车。”金森夸道:“以前开过霸王龙,在西北。”
    “喜欢哪个?”
    “当然是这个,这车比霸王龙好开。”金森摸了把方向盘,小声问:“多少钱?”
    “一百三十万。”
    “啧……真有钱,藏族好多有钱人。”金森说着又看向他脖子,“据说一枚天珠就要好几百万,真的吗?”
    “看品相,传了好几代是要这么多。”嘎玛让夏摸着脖子上天珠说:“我的估计三百万,但是我又不卖。”
    金森受到了冲击,嘎玛让夏把一百万说得像一百块一样。
    三百万,在老家抵他一套房了。
    “帮我连个蓝牙。”金森把手机递给嘎玛让夏,“听点中文的。”
    “嫌弃我是美式男孩了?”嘎玛让夏乐呵地接过他手机,“密码?”
    “960216。”金森接着唱了起来:“听许巍啊,曾梦想仗剑走天涯,看一看世界的繁华……”
    嘎玛让夏解锁手机,却见屏保是两人合影,贴在往生石上的那张,一时心情有点郁闷。
    稍稍失落了几秒,他很快恢复如初。
    的确,他又不是不知道人家名草有主,他喜欢金森也不过是单方面输出。
    人家心里压根儿装不下别人。
    “来了,你的许巍。”嘎玛让夏自嘲地笑了,“多少人因为他一首《蓝莲花》,只身入藏。”
    “我不是。”金森却道:“我是上学的时候,看了本小说《藏地密码》,你知道吗?”
    嘎玛让夏摇头,“不知道……我只知道南派三叔写的《藏海花》,在墨脱。”
    金森笑了,“忘了你是00后了,和我有代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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